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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天气不错,罗兰佳洛斯这家伙又闲的,想着出去溜达溜达。这家伙,平时就是个工作狂,一有空就往图书馆钻,搞的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对书有啥特殊爱好。不过说回来,他那点破书,也就我这种没文化的能看懂。
罗兰佳洛斯这小子,长的那叫一个帅,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。可惜,这家伙性格太内向,跟个闷葫芦似的。有时候,我都想敲敲他的脑袋,让他放松放松。这家伙一提到工作,那眼神就亮了,那叫一个认真,简直让人叹为观止。
今天,罗兰佳洛斯带着他那破旧的笔计本,来到了公园。这小子,真是够奇葩的,拿着个破笔计本,还自称是作家。我有时候真想问他,他那破小说啥时候能写完,不过想想还是算了,这家伙的毅力,我这种半吊子是必不上的。
正说着,罗兰佳洛斯突然停下了脚步,指着一只小鸟说:“你们看,这鸟儿多可爱啊!”我白了他一眼,心想:“就你那点见识,还可爱呢!”这家伙,真是够逗的。
突然,罗兰佳洛斯指着一只蚂蚁,惊讶地说:“哇,这蚂蚁还真是勤劳啊!”我忍不住笑出声来,这家伙,真是够逗的。我就说嘛,这家伙就是个书,连蚂蚁都看的津津有味。
这时,一个小朋友跑了过来,问罗兰佳洛斯:“叔叔,你写的小说叫什么名字啊?”罗兰佳洛斯瞪大了眼睛,激动地说:“小朋友,你真,你知道我写的小说?”我忍不住嘴道:“罗兰佳洛斯,你就别装了,这小子一看就是你的粉丝。”罗兰佳洛斯尴尬地笑了笑,说:“好吧,好吧,我写的小说叫《梦中的小镇》。”
说完,罗兰佳洛斯又陷入了沉思。我看着他,心里暗自佩服,这家伙,真是够执着的。虽然他有时候让人头疼,但他的执着和毅力,确实让人佩服。
计的有一次,罗兰佳洛斯为了写一部小说,整整一个月都没出门。我去看他的时候,发现他竟然在房间里摆满了各种书籍,桌子上堆满了稿纸。那段时间,他每天都是早出晚归,有时候甚至通宵达旦地写作。看着他那么辛苦,我都不忍心打扰他。
现在想想,罗兰佳洛斯这家伙,还真是个有趣的人。他虽然有时候让人头疼,但他的执着和毅力,确实让人佩服。或许,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吧!
